因工作需要,绿春县人民武装部需招聘厨师1名,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不良嗜好;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甘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受过纪律处分、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4.被发现或经举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并查实的;
5.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
6.身体状况不合格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招聘岗位
厨师1名。
1.职责:负责单位食堂日常菜品的制作及供应工作,做好厨房卫生管理并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有关要求:初中以上学历,20至45周岁,男女不限;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沟通理解能力;具备扎实的烹饪功底,有大酒店主厨或部队炊事员经历者优先,服从领导安排。
3.薪资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试用期满后40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享受伙食保障。
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星期天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需上相应假期天数的一半(如春节假共8天,需上4天班),遇其他特殊情况需正常上班。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791214177@qq.com,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13408985764,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4日12:00。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考核包括实操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综合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考。
1.拟聘用人选自行到县人民医院做常规入职体检,体检报告交用人单位留存。
2.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考,政考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
本公告由绿春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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