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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6-04-28 被浏览:192次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后出生),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有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8年4月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中国语言文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管理学类相关专业优先,熟悉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品行优良,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17:00截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本人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plhbjzw@126.com。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面试

按报名情况梳理形成面试名单,并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60分以上)按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提供三甲医院及以上体检报告。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将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聘用。

(五)公示、聘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工作需要的,可解除聘用关系。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安排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各科室工作,按国家规定时间上班,享受法定节假日。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盘龙区政府相关规定核算,月工资约为2000元左右(缴纳社会保险后实际发放金额),不缴纳公积金和职业年金。

五、性质及经费保障

本次招聘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劳务派遣人员,属非行政、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经费由盘龙区财政承担。

未尽事项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1-63101861

附件:报名表.xls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7jOKVSnrJR1xl5MVopH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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